危险废物管理制度
1、目的
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,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,保障人身健康,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
2、范围
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、收集、储存、转移和处置等活动。
3、职责
3.1 各部门(车间)负责本部门(车间)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、分类、标示和数量;
3.2 物资科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;
3.3 生产处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、检查和档案管理;
3.4 生产处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,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,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。
4、工作成效
4.1 危险废物的划分
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,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:阳极泥、粗硫酸镍、熔炼收尘、脱砷净化器废渣。
4.2 危险废物的管理
4.2.1 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,贴上标签,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、编号、危险性、日期及重量,然后送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办理入库手续。
4.2.2 在存放期内,物资科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、分类 存放、巡查和维护。
4.2.3 危险液体废物存放期限到达前,生产处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单程序向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,经批复后,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协议公司进行处置。
5. 相关记录
《危险废物转移单》(五联单)
《危险废物登记台账》
6、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,由生产处负责解释。
7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1年1月1日